獲授權使用標誌的企業/機構均須遵守標誌使用指引*及「開心工作間」聲明的內容(請參閱計劃申請表格),致力提升企業或機構員工的工作快樂水平。
若於標誌使用期限內,獲授權使用標誌的企業/機構之員工(包括全職及兼職)投訴其公司有違反「開心工作間」聲明的措施,並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或證據,基金及廠商會將邀請被投訴單位的管理層或相關人士進行調查及協助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若情況未能改善,被投訴的企業/機構將可能從「開心企業/機構」的名單中被除名及失去使用「開心企業/機構」標誌的資格及權利(詳情請參考標誌使用指引)。其他與「開心工作間」聲明內容無關的投訴,基金及廠商會將不會進行處理或進行調解。如有任何爭議,基金擁有最終及具有約束力的決定權。
*廠商會將透過電郵確認申請結果,並向獲得批核的「開心企業/機構」發出「開心企業/機構」標誌及標誌使用指引。獲授權使用標誌的企業/機構均須遵守「開心工作間」聲明的內容,致力提升企業或機構員工的工作快樂水平。